指標理念架構
縱觀海外及本港指標系統,現時仍未有一個公認的模型和架構,以量度兒童整體發展狀況。各地政府仍會按各自的數據資料、理念及指標目的,選取不同的指標分類及範疇。
兒童指標主要採取全面及正面的角度了解兒童的成長,根據生態系統(Ecological Theory)的兒童發展理論,不單從兒童本身需要著手,還需從影響兒童的外在環境系統入手,並對各系統因素的轉變有一定掌握。兒童整體的發展狀況,人口特徵例如出生率、嬰兒死亡率等都是不可或缺的。我們亦要了解兒童本身的情況,如健康、行為、學習情況及態度等。此外,兒童出生及成長的環境十分複雜,包括多重外在環境系統—家庭、學校、傳媒、家長的工作以致社會文化及政策等,這些外在環境系統都可能對兒童的身心成長造成正面或負面影響。
參考海外國家研究,並經反覆討論,建議從下列多個範疇和角度去研究兒童發展狀況
總則
根據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》的定義,兒童泛指十八歲以下的人士。
指標架構採用宏觀角度,兒童發展指標從兒童本身狀況及外在環境因素訂立一系列指標,勾劃出一幅整全的圖畫。指標分為七大範疇: 即人口特徵、家庭狀況、教育情況、健康及安全狀況、社會行為、經濟保障、兒童成長的風險及保護因素。共62指標,其中42個直接反映兒童的本身狀況,20個顯示兒童身處及成長環境的狀態。